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绍市监管〔2023〕23号

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要求,我局对2023年4月3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此次共梳理行政规范性文件30件,在充分征求各责任单位意见后,继续有效29件,废止1件。

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30日后施行。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6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1

关于印发《市药品零售企业依法退出实施办法》的通知(绍食药监发〔2007〕47号)

2

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购销票据监管的通知(绍食药监发〔2007〕82号)

3

关于印发《绍兴市基本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绍食药监办发〔2011〕11号)

4

关于切实加强药用明胶空心胶囊生产质量监督管理的意见(绍食药监发〔2012〕82号)

5

关于印发《绍兴市药品零售企业设置规定》的通知(绍食药监发〔2013〕133号)

6

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绍兴市药品零售企业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检查工作程序(试行)》的通知(绍食药监发〔2013〕131号)

7

关于印发《绍兴市关于查处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案件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绍食安委办〔2013〕27号)

8

关于印发《绍兴市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标准》的通知(绍食药监办发〔2013〕113号)

9

关于进一步加强药用空心胶囊生产企业销售管理的通知(绍食药监发〔2013〕114号)

10

关于进一步加强药用空心胶囊生产企业销售管理的通知(绍食药监发〔2013〕114号)

11

关于建立绍兴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的通知(绍食药监发〔2013〕119号)

12

关于印发《绍兴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执业药师远程审方实施标准》的通知(绍市监管〔2014〕30号)

13

关于印发《绍兴市原料药销售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绍市监管〔2015〕171号)

14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绍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餐饮单位“三厨(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绍食安委办〔2017〕12号)

15

《绍兴市中小餐饮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绍市监管〔2017〕76号)

16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绍市监管法〔2017〕6号)

17

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绍兴市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实施方案的通知(绍质发〔2018〕3号)

18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绍兴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品种目录》的通知(绍市监管〔2019〕17号)

19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绍市监管〔2020〕67号)

20

关于印发企业开办“零成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市监管〔2020〕42号)

21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专营乙类非处方药零售企业经营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绍市监管药通〔2020〕12号)

22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绍兴市药品零售企业设置规定》部分条款的通知(绍市监管药通〔2020〕13号)

23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绍市监管〔2021〕70号)

24

关于印发《绍兴市市场监管领域高频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细化标准(第一批)》的通知(绍市监管〔2022〕19号)

25

关于印发《绍兴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绍市监管〔2022〕16号)

26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绍市监管〔2022〕42号)

27

关于印发《绍兴市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事项增补目录(第一批)》的通知(绍市监管〔2022〕43号)

28

关于执行气瓶充装许可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绍质发〔2006〕353号)

29

关于执行气瓶充装许可规则有关补充规定的通知(绍质发〔2007〕211号)



件2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1

关于印发《绍兴市严重药品不良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程序》等文件的通知(绍食药监发〔2010〕13号





关于《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6-21

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372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9〕20号)要求,对2023年4月3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政策主要内容

本次全面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30件,经核查修改补充后,形成了需要废止和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征求各责任单位和社会公众意见。在充分征求意见后,最终保留29件,废止1件。之前清理中已宣布失效或废止的不再列入本次清理范围。清理结果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三、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本政策由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读,具体联系处室为法规处,联系电话:88625675。



来源:绍兴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