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嘉兴市区城市道路保洁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嘉建委城〔2009〕27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公布2021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嘉建〔2021〕9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嘉建〔2024〕5号》规定,继续有效。
南湖区、秀洲区市容管理中心,经济开发区城管办,市环卫处:
为加强对市区城市道路保洁企业的管理,规范保洁作业企业市场行为,提高城市道路保洁质量,我委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嘉兴市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嘉兴市市区城市道路保洁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嘉兴市市区城市道路保洁企业管理办法(试行)》
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00九年七月十七日
此件公开发布,现行有效
嘉兴市市区城市道路保洁企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道路保洁企业管理,规范保洁作业市场,提高城市道路保洁质量,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