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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衢农发〔2023〕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衢农发〔2024〕13号规定,继续有效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有关要求,衢州市农业农村局对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1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继续有效的3件、失效的8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3年3月8日起施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再执行,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的按上位法执行。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8日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3件)

1、 关于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监管机制防止“大棚房”问题反弹的实施办法(衢农专〔2022〕30号)

2、 衢州市2022年农业“双强”行动农机集约化推广应用平台建设方案与资金管理办法(衢农专〔2022〕24号)【已被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衢农发〔2024〕13号废止】

3、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