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衢农发〔2023〕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衢农发〔2024〕13号)规定,继续有效。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有关要求,衢州市农业农村局对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1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继续有效的3件、失效的8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3年3月8日起施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再执行,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的按上位法执行。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8日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3件)
1、
《 关于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监管机制防止“大棚房”问题反弹的实施办法》(衢农专〔2022〕30号)
2、
《 衢州市2022年农业“双强”行动农机集约化推广应用平台建设方案与资金管理办法
》(衢农专〔2022〕24号)
【已被《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衢农发〔2024〕13号)废止】
3、
《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