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区供水供气专业服务收费的通知
连价工〔2017〕12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连云港市物价局关于公布价格管理业务文件清理结果(第三批)的通知》(连价法〔2018〕132号》规定, 保留。
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清理供水供气专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苏价工〔2016〕173号)和《关于公布供水、供气、供热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结果的通知》(苏价工〔2017〕145号)精神,决定进一步明确市区供水供气专业服务收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供水供气专业服务收费范围
供水供气专业服务收费范围为供水、供气经营企业提供的与居民生活相关的专业服务收费。涉及非居民的专业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供水、供气经营企业应依据经营服务成本及相应的建设、安装工程定额,遵循公平、合法、诚实守信的原则,合理制定专业服务费用标准,并与委托方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二、具体内容
供水、供气专业服务收费项目归并为三类。
(一)基本服务类
1、办证(卡)费。首次办证(卡)免费,因用户原因丢失、损坏,需要补办缴费证(卡)的可以按成本收取费用。保留补办证(卡)工本费收费项目。
2、复接费。包括恢复供气、停气复接、报停复供、复表安装、二次点火等。仅履行复供手续的不得收费,需上门提供服务的可收取复接费。
3、检校费。包括表计检测、检验、试压、复验、查勘等。经营企业主动开展的服务不得收费;应用户要求开展的检校服务,可收取检校费,经检定表具不合格的不得收费。
4、取消开户、过户费。包括过(迁)户手续费、过户工本费、过户更名费等开户、过户收费。
(二)建设安装类
主要包括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