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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企业年金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企业年金办法》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8〕2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苏人社发〔2022〕7号规定,决定保留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建成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推动企业年金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对《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20号)进行了修订,印发了《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现就做好《企业年金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颁布实施《企业年金办法》的重要意义。《企业年金办法》是根据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建成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最新要求,总结《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实施多年的经验基础上制定的一部重要规章,有利于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有利于体现补充养老保险的制度公平,有利于进一步推动企业年金的发展。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重新修订印发这部规章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发展企业年金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贯彻实施好《企业年金办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二、深入学习并大力宣传《企业年金办法》的内容。《企业年金办法》适应新的形势发展要求,从筹资规模、分配办法、转移接续、待遇领取、适用范围等方面,对企业年金的政策进行了完善,体现了鼓励用人单位建立的导向,有利于调动具备条件的企业及其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抓紧组织学习《企业年金办法》,准确理解把握这一重要规章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执行的能力和水平。同时,要切实做好宣传培训工作,确保企业年金的政策广为知晓,为企业年金的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三、抓紧落实《企业年金办法》的有关新规定新要求。《企业年金办法法》对企业年金政策作出了必要完善,对新老政策的衔接明确了具体时点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组织已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对照《企业年金办法》的新规定,认真检查原有的企业年金方案,凡与《企业年金办法》规定不一致的,应按国家统一要求在2019年1月底前完成变更,并按规定的程序重新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新的企业年金方案范本见附件2。

四、抓住贯彻《企业年金办法》契机推动企业年金发展。各地要结合宣传贯彻《企业年金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