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衢州市教育局关于核定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衢发改发〔2019〕3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衢发改发〔2021〕34号)规定, 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发改局、教育局,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筹):
为解决小学“放学早、接送难”矛盾,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8〕113号)、《衢州市教育局、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衢州市财政局、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衢市教基〔2019〕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2019年春季学期我市各小学开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