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创新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常教人〔2018〕3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常教法〔2020〕11号)规定,予以保留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创新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局属各单位遵照执行。各辖市、区可结合“县管校聘”改革,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关办法。
附件: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创新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创新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 人社部规〔2017〕4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27号)等文件精神,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427号)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系统人事管理体制机制,结合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目标
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总体要求,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坚持“总量核定、统筹管理、科学设岗、合理配置、动态调整、过程监管”的原则,健全完善教育系统岗位统筹管理制度体系,探索创新岗位设置和聘用试点工作,进一步强化资源配置效率、提升人事管理效能、激发人才队伍活力、畅通人才成长渠道,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教育人才队伍,为常州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二、实施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
三、加强岗位统筹管理
根据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结合市教育系统的实际,按照国家、省、市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教育主管部门在人社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岗位统筹管理创新工作。
(一)总量核定。市人社局根据市教育局直属单位的编制总量、正式在编人员数量、学生数等因素综合核定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并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实行动态管理。
(二)方案核准。市教育局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人员队伍现状,指导各单位编制岗位设置方案。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应包括岗位数量、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岗位名称、岗位类别、岗位等级、竞聘上岗办法等内容,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人社部门备案。
(三)岗位聘用。各单位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岗位聘用管理实施方案,分类编制岗位说明书,科学拟定岗位聘用条件,在充分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报教育局备案同意后,积极稳妥开展岗位聘用工作。具备条件的,可探索推行全员岗位竞聘工作。
(四)聘用考核。各单位应将能力素质和业绩水平作为内部人才选拔聘用的主要依据,不断完善以岗位职责为基础的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职称申报、薪酬分配、奖惩激励的主要依据。
(五)统筹管理。根据“总量统筹、岗位调剂”的原则,单位进行人员调整时,如调入单位没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可在核定的教育系统岗位总量空额内,先行将人员聘用到相应岗位,再指导相关单位动态调整岗位设置方案。
四、创新岗位设置管理
为进一步加大引进高层次、紧缺型、特殊性人才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各单位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创新活动,开展创新岗位设置和聘用试点工作。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可在规定数量限额内设置一定数量的非常设工作岗位。具体分为三类:特设岗位、创新岗位和流动岗位。
(一)特设岗位
特设岗位是指通过调整岗位设置难以满足急需引进符合《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人才分类办法》的高层次人才、紧缺型人才、技能型人才需要时,经批准设置的非常设工作岗位。一般设置主系列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岗位。特设岗位总量原则上不超过教育系统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量的5%。特设岗位实行一岗一核,动态管理,当单位相应常设岗位出现空缺时,应及时转聘,并核销该特设岗位。
特设岗位的申报、审核、聘用,按下列程序办理手续:
1.特设岗位申报核准:各单位有空余编制但无高等级常设岗位空缺,急需招聘引进符合人才目录所列的高层次、紧缺型、技能型人才时,可填写《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特设岗位、创新岗位、流动岗位设置申报表》向市教育局申请特设岗位,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市人社局核准。
2.急需人才招聘引进:经批准,教育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可采取公开招聘、专场招聘、常年招聘、猎头招聘、直接引进等方式招聘引进急需人才。拟引进人选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报市教育局审核确认。
3.办理特设岗位聘用:对拟引进聘用人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填写《常州市事业单位岗位核准使用表》《常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汇总表》,办理岗位聘用手续。
(二)创新岗位
创新岗位是指通过调整岗位设置难以满足创新工作需求时,根据教育教学课题研究、项目开发、成果推广和示范引领等工作需要,经批准设置的非常设岗位。一般设置在主系列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