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各县区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表一、湖州市县区级首席农技推广专家业务考评指标及评分标准
序号 |
考 核 内 容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1 |
研究提出本领域的农业科技推广年度计划,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 |
5 |
未制定不得分,制定不科学酌情扣分 |
2 |
带头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年提供1项以上农民急需的有效实用技术 |
10 |
未引进试验、示范新品种、新技术扣5分 |
3 |
提出并推介年度的主导品种、主推技术,联系1个科技示范场(基地) |
10 |
无联系示范场(基地)的扣5分 |
4 |
联系1个乡、1个生产基地、1个生产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10个科技示范户的科技服务工作,全年下乡、村、户时间不少于50天。 |
15 |
未联系乡、基地、生产组织分别扣3分,每少联系1个大户扣1分,下乡每少5天扣1分 |
5 |
帮助解决农技指导员、责任农技员提出的技术难题;及时解答农技110、农民信箱中农民提出的有关生产技术问题 |
10 |
有问题未帮助协调解决的或不及时答复的,每1次扣1分 |
6 |
利用农民信箱、农业信息网等发布有较高价值的科技信息全年不少于10条 |
5 |
每少2条扣1分 |
7 |
加强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组织1次以上标志性活动 |
10 |
因工作不到位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每次扣2分 |
8 |
开展技术指导员、责任农技员的业务培训,落实每人每年12天的培训要求 |
10 |
无计划的扣1分,培训时间不足的扣3分 |
9 |
积极做好上级部门和本县(区)的各类科技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并指导其他农技指导员、责任农技员的项目实施。 |
10 |
本人无主持项目的扣2分 |
10 |
每年开展1次以上农业技术的讲座,完成1篇年度业务分析报告 |
5 |
未完成业务分析报告扣3分 |
11 |
做好工作日志记载,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和当地政府、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
10 |
工作日志记载占5分 |
表二、湖州市县区级农技指导员业务考评指标及评分标准
序号 |
考 核 内 容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1 |
协助首席农技推广专家提出本领域年度工作计划目标、措施 |
5 |
未提出不得分 |
2 |
积极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每年至少重点组织1项以上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推广 |
10 |
没有组织主导品种、主推技术推广的扣5分 |
3 |
建立稳定的示范场(基地),并依托基地积极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的示范和推广 |
10 |
无联系示范场(基地)的扣5分 |
4 |
联系1个乡(村)、1个标准化生产基地、1个农业生产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10个科技示范户的农业技术服务工作。全年下乡、村、户时间不少于80天,入联系户平均不少于5次 |
15 |
每少联系1个农业生产组织扣3分,每少联系1个户扣1分,下乡每少5天扣1分,入联系户每少1次扣1分 |
5 |
帮助解决责任农技员服务中提出的技术难题;及时解答农技110、农民信箱提出的有关生产技术问题 |
10 |
有问题未帮助解决的或不及时答复的,每1次扣1分 |
6 |
积极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全年参与举办培训不少于4期、现场会不少于4次,培训农民不少于300人次 |
10 |
培训班、现场会每少1期扣2分,培训农民每少20人扣1分 |
7 |
参加上级部门、首席农技推广专家组织的知识更新业务培训,参与责任农技员的知识更新和业务培训实施 |
5 |
年参加培训时间不足12天扣2分 |
8 |
做好面上的技术指导、专业统计等工作 |
10 |
未及时上报统计报表的扣2分 |
9 |
积极做好上级部门和本市的各类科技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并指导责任农技员的项目实施。本人每年至少主持或参与1项科技项目 |
5 |
没有主持或参与项目扣2分 |
10 |
利用农民信箱、农业信息网等发布科技信息全年不少于20条。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每年至少撰写1篇业务分析报告 |
10 |
每少2条扣1分。未完成业务分析报告扣3分 |
11 |
做好工作日志记载,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和单位、首席农技推广专家交办的其它工作 |
10 |
工作日志记载占5分 |
表三、湖州市乡镇责任农技员业务考评指标及评分标准
序号 |
考 核 内 容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1 |
根据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农技指导员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提出年度工作目标计划、措施 |
5 |
未制定不得分,制定不合理酌情扣分。 |
2 |
按照联村带户的要求,明确若干个村的农技服务责任区,在责任区内建立1个科技示范基地,联系1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大户)、10户科技示范户的农业技术服务工作。年下村、户100天以上,入联系户平均5次以上 |
15 |
未确定责任区扣5分,没有联系示范基地扣5分,联系科技示范户不足的扣5分,下村户时间、次数不足的扣5分,直至扣完 |
3 |
在责任区履行类似班主任职务,全面负责责任区农户提出的各类技术问题,不能解决的负责向上一级或其他农技推广机构、人员寻求帮助 |
15 |
本专业服务不到位扣5分,非本专业服务不到位扣5分 |
4 |
以示范基地、科技示范户为依托,积极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每年重点示范推广1项以上实用技术 |
10 |
无重点推广的农业技术的扣5分 |
5 |
及时解答农技110、农民信箱提出的有关生产技术问题 |
10 |
有问题未及时答复的,每发生1次扣1分 |
6 |
积极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全年参与举办培训班、现场会不少于4期,培训农民不少于100人次 |
10 |
培训班每少1期扣2分,培训农民每少20人扣1分 |
7 |
参加上级部门和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农技指导员组织的知识更新和业务培训 |
5 |
年不足12天的扣2分 |
8 |
做好面上的技术指导、专业统计等工作 |
10 |
未及时上报统计报表的扣2分 |
9 |
协助首席农技推广专家、责任农技员做好相关科技项目的落实工作 |
5 |
协助不力的扣3分 |
10 |
利用农民信箱、农业信息网等发布科技信息全年不少于20条。完成1篇年度业务工作分析报告 |
5 |
每少2条扣1分。未完成业务分析报告的扣3分 |
11 |
指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组织建立&ldquo三品&rdquo基地,记载生产档案,开展标准化生产 |
5 |
视落实程度计分 |
12 |
做好工作日志记载,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和单位、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农技指导员交办的其它工作 |
10 |
工作日志记载占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