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重要民生商品价格(收费)采集公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重要民生商品价格(收费)采集公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0年5月15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苏府办〔2010〕150号文发布)

USHUI.NET®提示:根据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施行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苏府通〔2023〕1号规定,继续有效。文件已规定有效期的,有效期按照原规定继续执行;未规定有效期,且文件名称未冠以“试行”“暂行”的,有效期为本通告发布之日起5年,至2028年6月16日;未规定有效期,且文件名称冠以“试行”“暂行”的,有效期为本通告发布之日起2年,至2025年6月16日。用于废止原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或者停止某项制度实施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适用前述关于有效期的规定。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物价局制订的《苏州市重要民生商品价格(收费)采集公布工作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十五日
 
苏州市重要民生商品价格(收费)采集公布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助推“三区三城”建设,进一步探索和实践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调控监管的新路径、新方法,根据《市政府关于下达2010年政府工作任务的通知》(苏府〔2010〕47号)要求,现就开展苏州市重要民生商品价格(收费)采集公布工作(以下简称“民生价格采集公布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内涵和重要意义

(一)基本内涵。民生价格采集公布工作,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通过经营者报价、义务价格调查员采价和价格部门汇总复核相结合的方式,产生某一时段的具体销售价格,并在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类载体上向社会公布的一项系统工作。

(二)重要意义。开展民生价格采集公布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主要体现在:

1.开展民生价格采集公布工作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提供公共服务,满足社会公共需求,是现代政府的根本职能,也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和目标。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政府及其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更加重视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减少对市场的直接行政干预。开展民生价格采集公布工作,为广大市民提供便捷方便的价格公共服务,改变过去以强制性行政手段直接干预市场价格的做法,注重运用柔性手段实现行政管理目标,顺应了行政改革潮流。

2.开展民生价格采集公布工作是推进“三区三城”建设、打造最佳宜居城市的具体举措。把苏州建设成为生态环境优美的最佳宜居城市,包含了对经济环境和生活环境的具体要求。价格环境,既是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的生活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民生价格采集公布工作,其根本目的在于约束经营者的价格行为,提高其价格诚信度和价格自律度,从而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竞争环境和消费环境,使苏州更加适宜居住、工作和发展。

3.开展民生价格采集公布工作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基层政府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监管的有益尝试。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和保障。当前,我国95%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已经放开,市场调节成为主要的定价模式,各级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及其部门调控监管市场价格的难度加大。开展民生价格采集公布工作,能够帮助商家了解市场价格行情,促使商家自觉比较价格水平,改进经营管理,降低经营成本,主动把较高的价格降下来,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实现稳定价格总水平的目标。开展民生价格采集公布工作是对放开商品价格进行有效调控监管的有益尝试。

4.开展民生价格采集公布工作是解决市场价格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有效手段。在经济活动中,经营者和消费者对价格信息的掌握程度往往是不对称的。经营者为了获取更大的利润,往往故意隐瞒某些不利于自己的价格信息,甚至制造扭曲、虚假的价格信息;消费者往往只能被动接受经营者提供的价格信息。价格信息的不对称,造成同类商品在同一市场上存在价格差别,甚至出现成倍价差,影响了价格机制作用的发挥、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开展民生价格采集公布工作,将同一市场上的同类商品价格进行公布,能够有效解决经营者和消费者间价格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有利于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有利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价格权益。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三区三城”总体目标,以“晒价格、比价格、稳价格”为主题,扎实开展重要民生商品价格(收费)采集公布工作,努力为广大市民提供准确、及时、便捷的价格信息,全面改善市场价格环境,为苏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开展民生价格采集公布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几条基本原则:

1.企业自愿,政府引导。在充分尊重企业的意愿的基础上,政府加强政策引导,争取广大企业配合,充分调动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依法行政,科学推进。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充分尊重企业的自主定价权,采取科学的方式方法,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3.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地方产业特点,立足本地企业、群众的实际需求,开展具有地方特点的采集公布活动。

4.分类指导,区别对待。根据不同行业、不同产品的特点,分行业、分类别予以指导,尊重差异性与多样性,不搞“一刀切”。

5.公众参与,广泛监督。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发动社会力量对公布价格的准确性、合理性予以监督。

(三)主要目标。用3年左右的时间,实现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