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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关于试点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退库、更正、免抵调业务的通知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关于试点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退库、更正、免抵调业务的通知 
黑地税联[2015]3号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农垦建三江、九三管委会地方税务局,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地方税务局,绥芬河市、抚远县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各市(地)中心支行: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地税系统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补充和完善横向联网应用模式,降低征纳办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退库 电子更正 电子免抵调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0〕13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退库、更正、免抵调业务全国推广上线相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发〔2015〕80号)有关要求,省地税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决定启动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退库、更正、免抵调库(以下简称电子退更免)业务试点上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单位

结合全省地税系统财税库银横向联网运行情况,选取哈尔滨市呼兰区地方税务局、哈尔滨市依兰县地方税务局、大庆市地方税务局和牡丹江市地方税务局作为试点单位。

二、试点内容

在税收收入缴库全面电子化基础上,试点上线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税收收入的电子退更免及对账等业务。试点期间,电子数据与纸质凭证传递并行,经安全性和可行性验证后,可适时取消纸质业务凭证,逐步实现税收收入电子退更免业务的无纸化操作,为基层地税机关和纳税人减负。

三、试点工作安排

试点工作自2015年9月份正式启动。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5年9月1日—9月30日)。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工作分工、实施步骤和相关业务问题;省地税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分别做好各自系统的环境准备和系统参数配置,开展连通测试,分别组织开展相关岗位人员的业务培训。

第二阶段:试点阶段(2015年10月1日—11月30日)。在选取的地税部门进行电子退更免业务试点,完成实际业务验证,全程监控各环节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5年12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梳理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具有实践应用意义的操作指南,为全省各市(地)局全面推广上线做好准备。

四、部门工作分工

省地税局、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联合成立横向联网电子退更免工作组,负责全省地税系统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退更免及对账业务试点上线的组织实施和监控管理。具体分工如下:

(一)省地税局

1.纳税服务处:负责横向联网试点上线的牵头组织工作,制定省级工作方案和推行计划,跟踪各环节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等。联系人:常宏,0451-53602452。

2.计划财务处:负责业务流程的设计优化、凭证的使用管理、系统参数配置的确认和相关业务指导等。联系人:郭爽,0451-53642271。

3.征收管理处:负责协助计财部门设计优化电子退更免业务流程,做好与征管系统的业务对接。联系人:姜晓牧,0451-53602446。

4.信息管理处:负责电子退更免业务税务端系统的环境准备、软件的升级优化和技术维护等。联系人:魏震,0451-53641067。

(二)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

1.国库处:负责电子退更免涉及人民银行业务的上线组织和各级国库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工作。联系人:杨海宁,0451-82302642。

2.科技处:负责电子退更免业务银行端相关系统的环境准备(包括测试环境和正式环境)和软硬件技术维护等。联系人:孙瑞超,0451-82303189。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