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湖州市建设工程飞英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办法》的通知
湖建发〔2019〕16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湖建发〔2023〕2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的通知》(湖建发〔2023〕32号》规定,第三条修改为“飞英杯的评审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完成竣(交)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单独立项的专业承包建设工程项目。
本市建筑企业承接的市外工程项目,在获得项目属地市级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后(未开展标准化工地评审的地市及境外工程项目除外),可以参评市优质工程飞英杯。
公路工程、水利工程、能源电力等项目,由项目所属市行业主管部门完成评审后推荐至市建设局统一公示发布。”
第十五条修改为“飞英杯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将符合要求的建议获奖名单提交市建设局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审定后,将名单在市建设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各区(县)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有效推进建设工程品牌建设,全面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进一步规范湖州市建设工程飞英杯奖(优质工程)评审活动,现将《湖州市建设工程飞英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15日
附件
湖州市建设工程飞英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有效推进建设工程品牌建设,全面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进一步规范湖州市建设工程飞英杯奖(优质工程)评审活动,根据《
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认定办法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湖州市建设工程飞英杯奖(优质工程)(以下简称飞英杯)是湖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最高奖。
第三条
飞英杯的评审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完成竣(交)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单独立项的专业承包建设工程项目。
本市建筑企业承接的市外工程项目,在获得项目属地市级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后(未开展标准化工地评审的地市及境外工程项目除外),可以参评市优质工程飞英杯。
公路工程、水利工程、能源电力等项目,由项目所属市行业主管部门完成评审后推荐至市建设局统一公示发布。
第四条 飞英杯评审遵循公开、公正和优中选优的原则,倡导绿色、环保、和谐。鼓励绿色建筑以及实施绿色施工、建筑工业化、全装修和有重要技术创新的项目创建飞英杯。
第五条 市建设局结合每年各区县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上报飞英杯的数量实行一定的总量控制。
第六条 飞英杯授奖对象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
第七条 飞英杯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除本办法规定的现场核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飞英杯评审的名义对项目申报企业或项目现场进行检查。
第八条 飞英杯评审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九条 飞英杯评审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设立飞英杯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飞英杯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建管处、公用处、质监站等处室单位组成。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飞英杯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飞英杯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建立飞英杯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统筹飞英杯品牌建设工作;
(二)制定飞英杯评审细则等文件;
(三)组织评审工作开展,指导和监督区县做好推荐工作;
(四)汇总推荐名单,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获奖建议名单,报请市建设局局长办公会议审定;
(五)研究解决评审工作出现的问题,调查处理评审期间的投诉举报;
(六)宣传、推广飞英杯获奖企业先进质量管理经验。
第十条 各区县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飞英杯推荐工作,主要职责:
(一)建立飞英杯参评项目库,实施动态管理;
(二)开展飞英杯创建工作,组织推荐工作,指导和监督申报工作的开展;
(三)完善推荐工作机制,择优确定飞英杯推荐工程;
(四)调查处理创建和评审期间的投诉举报;
(五)宣传、推广优质工程获奖企业先进质量管理经验,树立质量标杆,弘扬质量先进。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十一条 申报飞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