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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部分条款有效、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修改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公告2025年2号规定,继续执行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一次修正,第53号第二次修正),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对本单位现行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2.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

2023年5月31日


附件1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名称

发文时间

文号

1

丽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个人转让非住宅房地产土地增值税管理的公告

2014年3月19日

丽水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号

2

关于印发《丽水市本级社会保险缴费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2009年6月4日

丽地税规〔2009〕59号

3

关于印发《丽水市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申报缴纳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6年12月15日

丽地税规〔2006〕142号

4

关于实施《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本级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6年12月15日

丽地税规〔2006〕140号


附件2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名称

发文时间

文号

失效废止的内容

1

丽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2012年3月30日

丽水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1号

附件1《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失效。

2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2018年7月5日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全文有效部分)》序号2、5、6、10、11点失效。

附件2《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部分条款失效废止部分)》序号3、4、5点失效。

3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关于公布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2018年7月5日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4、7、8、10、11、12点失效。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3-05-3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服务管理,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我局对现行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制定必要性

税务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必要根据,对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助于完善税法体系,规范税务机关行政执法,便于纳税人及时了解掌握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变化情况。因此,我局持续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对本单位现行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以公告形式公布此次清理中失效废止的文件。

三、主要内容

根据清理结果,统一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涉及7件税务规范性文件。

四、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

解读人:陈越;

联系电话:0578-229326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