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北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全文废止】
鄂土资发〔2015〕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及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鄂自然资公告〔2023〕2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及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鄂自然资公告〔2024〕3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财政局,有关地勘单位:
为贯彻《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建立中央地质勘查基金与省级地质勘查基金协调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1〕56号)、《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的意见》(鄂发〔2010〕1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湖北省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鄂政办发〔2012〕36号)精神,安排部署好全省地质勘查基金立项工作,提高地勘基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北省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建发〔2006〕167号)的有关规定,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制定了《湖北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立项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做好省地勘基金项目立项工作。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湖北省财政厅
2015年1月26日
附录1
湖北省地质勘查基金入库项目申报材料编制及审查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求。
入库项目申报,应按照本要求,向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提交入库申请书等材料。
1.入库申请书。按照附录2的样式和要求编写,同时填报入库项目概况表。
2.项目经费预算。
(1)在入库申请书中以独立章节编写(附录4,整装勘查项目应独立成册)。项目预算中设备购置或折旧费以及有外协经费支出的,应予以重点说明。
(2)入库项目预算按照一次性预算、分年度执行的原则,以总预算为基础编制和执行项目分年度经费预算,相关经费预算均须以拟投入的工作手段逐项计算,并编制《湖北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经费预算汇总表》和《湖北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经费预算明细表》。
(3)经费预算标准统一使用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10年试用)》。若预算标准中缺项可参照相关行业预算标准,并注明参考依据。国家或省有新的预算标准出台将另行通知。
3.其它需要附具的材料。
4.申报途径。申报单位报送入库项目申报材料(纸质和光盘各一式三份,有物化探专项的增加一份),同时通过《湖北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申报资料。
二、形式审查要点。
1.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本指南要求,是否符合相关规划,是否具有开发利用前景,是否为已有查明矿产地;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可靠。
2.申报项目是否按项目类别相应工作周期提出总体工作部署和分年度工作安排。
附录3
湖北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续作评估报告
(编写提纲)
一、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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