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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全文废止】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9年01月21日 吉地税发〔2009〕2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4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3号规定,第一、二、三条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4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