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物价局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南通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改革的通知【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9月15日】
通价规〔2018〕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南通市发改委关于公布2019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19年12月10日)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 2022年10月31日)规定,继续有效。
市区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精神,进一步完善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形成机制,发挥运价调节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促进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经依法履行定价程序,并报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对南通市区(含通州区,下同)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改革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
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政府制定发布基准运价及浮动幅度,巡游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在基准运价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市场供需、运营成本(包括燃料价格水平)、交通状况、服务质量、居民收入和驾驶员收入水平等因素,在浮动幅度范围内,确定巡游出租汽车实际执行运价(包括起步价/起步里程、车公里价)。
二、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结构和标准
1.基准运价及浮动幅度
基准运价包括起步基准价、车公里基准价。起步基准价:10元/3公里;车公里基准价:3-16公里(含)为1.6元/公里,16公里以上部分为1.8元/公里。
浮动幅度:实际执行运价可在基准运价基础上浮动,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基准运价的浮动包括燃料价格(成品油价格、车用燃气价格等)变化因素,不再另行建立燃运联动机制。
2.空驶补贴:超过3公里以上部分的里程,按实际执行车公里价的50%收取。
3.夜间补贴:22时至次日6时,按实际执行车公里价的20%收取。
4.等候补贴:早高峰(7:00-9:00)及晚高峰(17:00-19:00)载客行驶途中,时速在12公里/小时(含)以下(包括停驶)的,每5分钟按实际执行车公里价计时收取等候补贴(按分钟收取,下同);非高峰时段等候时间5分钟之内免收等候补贴,超过5分钟部分,每5分钟按实际执行车公里价计时收取等候补贴。
5.合乘、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