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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物价局 金华市环保局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金华市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金华市物价局 金华市环保局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金华市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2012年12月26日 金华市物价局 金华市环保局 金华市财政局 金价价管〔2012〕13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金发改法规〔2022〕1号》规定,.决定保留
USHUI.NET®提示:根据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金发改法规〔2025〕1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物价局、环保局、财政局(不含义乌市)、市区各有关排污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09〕47号)、《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暂行办法》 ( 浙政办发〔2010〕132号)、《浙江省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浙价资〔2011〕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