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对部分矿产品征收资源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对部分矿产品征收资源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4年05月31日 吉税流字〔1994〕18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7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8号规定,小岩金矿按《细则》所附的“资源税税目税额明细表”七等岩金的税额标准,下浮30%征收资源税,即每吨税额0.90元。

USHUI.NET®提示:根据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3号规定,第一条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4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4号规定,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