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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放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事项的通知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放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事项的通知

浙市监评〔2019〕2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3年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通知》(浙市监法〔2023〕10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明确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要求的通知》(国市监认证函〔2019〕153号)精神,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进口产品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CCC免办”)后续监管工作成效,省局决定全面下放CCC免办行政确认事项。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自2020年2月1日起,原由省局承办的CCC免办行政确认事项下放至各市局(杭州、宁波已下放),以市局为单位负责本辖区进口产品CCC免办审核并出具CCC免办证明。

二、为做好CCC免办承接工作,各市局要落实专人负责,配备并保障必要的人员、办公设备及工作条件,并自受理申请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核并出具CCC免办证明。

三、各市局应严格遵守CCC免办相关规定,遵循监管有效及便利申请人原则,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和对CCC免办使用情况的后续监管。

四、各市局应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对已签发的CCC免办证明产品2年内完成后续监管,监管记录录入CCC免办系统。

五、CCC免办证明的受理、审核实行全程电子化申请和管理(管理系统网址:http://cccmb.cnca.cn),申请人无须到现场办理。

六、鼓励各地运用诚信管理、分类管理的措施和方法,做好CCC免办审核和后续监管工作。各地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局联系。

为确保各地顺利承接CCC免办工作,省局将组织CCC免办工作人员进行实务操作培训,各市局(除杭州、宁波)安排1名初审岗、1名复审岗人员随带笔记本电脑参加省局举办的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人员岗位实务操作培训(时间安排详见附件)。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单位、人员信息表请于12月18日前反馈至省局合格评定处。

联系人:毛锦林、张桦  电话:89761535、89765132


附件:1.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人员岗位实务操作时间安排

2.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单位、人员信息表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2日


《关于下放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9- 12- 16
根据规范性文件要求,我局起草了《关于下放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事项的通知》,为便于社会公众更好理解政策精神,解读如下:

一、文件起草背景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有关安排的公告》(2019年第13号),2019年4月1日起由市场监管部门承接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明确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要求的通知》(国市监认证函〔2019〕1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