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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教基〔2008〕1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苏教法函〔2021〕22号规定,予以保留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

现将《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实施意见》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

二OO八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

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做好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意见》,从2008年春学期起,建立部分国家课程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为做好我省部分国家课程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确保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实施教科书循环使用的意义。建立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对于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培养中小学生自觉的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使他们成为具有良好社会公德和责任感的合格公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教科书循环使用的对象。全省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生(含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进城务工农民子弟学校学生),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民办学校(含民办民工子弟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三、教科书循环使用的科目。小学《科学》,《音乐》、《美术》(或《艺术》),《信息技术》;初中《音乐》、《美术》(或《艺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循环使用教科书的科目。

四、教科书循环使用及更新办法。循环使用的教科书作为中小学校的教育装备,由学校集中管理,学生免费使用,不属于学生个人所有。开学初,学校按“课前有书,人手一册”的原则,将循环教科书发放给学生。学期结束时,学校须将循环教科书全部收回,集中保存。有条件的学校也可以课前将循环教科书发放给学生,课后收回集中保存。2008年,中央和省按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