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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省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适岗聘用职称系列申报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省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适岗聘用职称系列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4〕12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苏人社发〔2022〕7号规定,决定保留

省各委办厅局人事处,省各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处:

近年来,省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稳慎推进,已初步建立起“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的岗位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确保专业技术岗位所聘用的人员与本单位所承担的公益性职责任务相匹配,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8〕23号)精神,现就省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适岗聘用职称系列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事业单位按照“因事设岗”、“按需设岗”的要求,根据事业单位类别及所承担的主要社会公益性职责和工作任务,综合确定主体(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辅助性(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并明确本单位所有专业技术岗位适岗聘用职称系列名录,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我厅核准。经核准后的适岗聘用职称系列,将作为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晋聘)等人事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

二、专业技术岗位适岗聘用职称系列以国家现行的29个专业技术职称系列为基础。具体如下:高等学校教师、社会科学研究、自然科学研究、卫生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新闻专业人员、出版专业人员、图书/资料人员、文物博物人员、档案专业人员、工艺美术人员、技工学校教师、体育教练员、翻译人员、播音专业人员、海关专业人员、会计人员/审计人员、统计人员、经济专业人员、实验技术人员、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含幼儿园教师、艺术人员、公证员、律师、船舶技术人员、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人员。

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抓紧安排此项工作。请各主管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务必于2014年5月底前完成申报工作。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附件:省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适岗聘用职称系列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