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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部分条款失效】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部分条款失效】
冀地税函〔2011〕2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 ( 冀地税函[2011]62号规定,第四条资产损失关管理权限的规定予以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号规定,第四条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 拟修改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4号)规定,第四条中“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损失由省地税局受理、审批。”失效

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