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开展客运出租车价格改革试点的函
浙价服〔2016〕1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失效)和拟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浙发改法规〔2022〕316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浙发改法规〔2024〕311号》规定,不再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龙泉市、庆元县人民政府:
你市、县《关于要求在龙泉市进行客运出租车票价管理改革试点的请示》(龙政〔2014〕61号)、《关于要求在庆元县进行客运出租车票价管理改革试点的请示》(庆政〔2015〕18号)收悉。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在你市、县开展放开客运出租车价格改革试点,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同意龙泉市和庆元县客运出租车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改革试点,由经营企业根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等因素自行定价。
二、价格、交通运输等管理部门要细化客运出租车价格改革实施方案,在落实价格改革的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