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退役军人局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济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助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的通知
济退役军人字〔2022〕32号
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2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切实围绕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加快推动农业全产业链发展的目标,进一步做好助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工作,根据市退役军人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济宁市助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济退役军人字〔2021〕35号)要求,进一步促进部门间的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工作的发展落实。现就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持续通过政策扶持、科技引领等方式,引导助力退役军人在乡村振兴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建立工作机制
定期开展情况通报和工作交流,相互学习关于退役军人工作、乡村振兴发展、农业生产促进等方面的法律政策,疏理退役军人有关需求,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难题,加强业务协同配合,营造协作共进的良好氛围,形成高质高效的工作机制,构建“农技专家+退役军人农户”科技成果快速转化长效机制,共同推动退役军人积极投身乡村振兴。
三、工作机制模式
(一)联络员常态联系工作模式。市县两级有关部门分别明确一位包联领导、一个联系处室和一名联络人员,建立联络员微信群,开展日常沟通协调工作,不断完善部门间信息交流、业务互通,及时掌握各方信息动态,做好工作有机衔接。联络员为部门间联络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及时把近期相关的工作、活动计划等相关信息反馈至联络组群,并配合相关宣传和活动组织。
(二)联席会议邀请工作模式。有关部门在组织乡村振兴发展方面会议,涉及助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内容时,应积极主动邀请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包联领导参加。通过联席会议,集中学习中央和省、市关于乡村振兴战略方面的文件、会议和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对实施助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共同开展活动;讨论助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等。部门间要建立工作配合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提高协同工作效率。
四、工作机制内容
(一)信息互通机制,打通部门信息壁垒。建立数据共享、衔接顺畅、运转有序的转介机制,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收集涉农类退役军人信息及各类生产、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针对性地提供技术指导、政策支持,全方位、多角度助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
(二)资源共享机制,夯实乡村振兴基础。部门间要加强帮扶政策统筹、资源统筹,推动资源集中、要素集聚,形成帮扶合力。在常规技能培训、政策扶持、问诊指导等工作中,增设退役军人专项业务,针对退役军人开展相关工作,调动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积极性,切实发挥退役军人这支助力乡村振兴生力军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