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全域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停止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全域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停止执行】
绍政发〔2018〕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绍政办发〔2023〕3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停止执行部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的通知》(绍政办发〔2023〕45号规定,停止执行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绍兴市全域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2日


绍兴市全域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方案



  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措施。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意见》(浙政发〔2017〕2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探索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责”总要求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法治浙江和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做到一级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以“一个口子”对外,形成一支稳定、专业的行政复议人员队伍,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推进依法行政、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

  (一)坚持依法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行政复议工作发展要求,积极探索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责,强化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和化解行政争议功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二)坚持便民高效。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正当程序与便捷高效相结合,按照“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要求,优化行政复议工作流程,突出行政复议便民、高效、专业的优势,加大协调化解矛盾纠纷力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元、便捷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

  (三)坚持全域推进。市、县两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应科学谋划、上下一体、同时启动,确保在整合行政复议职责的同时,使行政复议资源得到最优配置,构建合理有序、职能清晰、业务规范的行政复议工作体系,推动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二、改革内容

  (一)集中行政复议职责。

  以各级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受理。

  以市、县两级政府工作部门及其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等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原则上由该部门的本级政府统一受理,以本级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加盖政府印章。

  集中行政复议职责后,有关政府工作部门如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应引导申请人向相关市或区、县(市)政府提出。对申请人坚持向政府工作部门申请复议的案件,应当及时移送本级政府行政复议机构集中承办。建立政府行政复议机构集中承办本级政府部门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机制,市、县两级行政复议局集中承办以本级政府工作部门为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以部门名义作出,加盖部门行政复议专用章。

  涉及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国家垂直管理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处理。

  (二)整合行政复议应诉力量。

  市、县两级政府法制办公室增挂政府行政复议局牌子,负责承办本级政府行政复议案件,集中承办本级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复议案件并承担相应行政应诉工作,办理以本级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以本级政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案件(涉案行政行为有承办机关或机构的除外),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监督指导等工作。

  市、县两级政府要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力量和能力建设,根据行政复议职责集中情况,推进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改革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特别要防止改革后案件数量激增但办案人员数量不足的情况出现,加强行政复议人员资格与公职律师制度的衔接。

  (三)健全行政复议机制。

  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建立行政复议申请引导、转送及集中承办等工作机制。按照“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要求,优化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做到一级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以“一个口子”对外,为当事人行使行政复议权利提供便利。健全和规范行政复议申请权告知制度,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文书应按照改革要求告知行政相对人行政复议申请权。建立健全行政复议依法受理与信访事项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的协调配合机制。

  改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对事实不清、证据材料相互矛盾或申请人对事实认定存在争议的,必要时应实地调查核实证据。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对涉及群体利益、社会影响较大、事实不清或法律关系复杂、适用依据存在较大争议的案件,应采取听证方式审理。全面推行行政复议咨询专家制度,充分发挥咨询专家的独立性、专业性优势。加强行政行为依据附带审查,健全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制度,督促规范执法行为和完善执法依据。

  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推进“阳光复议”工作。出台《绍兴市行政复议接待规定》《绍兴市行政复议案件集中办理衔接制度》《绍兴市行政复议案件信息互通制度》等系列配套制度,加大生效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力度,接受上级复议机关和社会群众监督。

  (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保障。

  落实行政复议接待、调解、听证等办案场所和行政复议办案有关装备。实地调查取证纳入公务用车保障范围。健全行政复议文书送达机制,实行专用邮寄方式。加强行政复议业务培训,推动培训常态化、制度化。行政复议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市、县两级政府要切实履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主体责任,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各区、县(市)政府要按照市统一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同步跟进。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此项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好行政复议事项梳理、工作交接等工作,确保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顺利实施。

  (二)协同推进。市及各区、县(市)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做好政府行政复议局的职能、机构、编制调整等工作。政府法制部门要加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督促,密切与各方面的沟通衔接,及时评估改革推进情况,负责建立行政复议局的有关工作制度,注重强化行政复议人员培训。财政部门负责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经费等保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为行政复议局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方便行政复议办案工作。

  (三)注重实效。本次改革旨在通过职能重组、人员调配、组织保障等系列举措,全面开创我市行政复议工作新局面。政府法制部门、司法部门等要加强法制宣传,提升公众知晓度和信任度,营造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良好氛围。新挂牌的行政复议局要向社会公告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的范围、条件、程序等事项,提供行政复议申请书等格式文本,正确引导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各项改革举措必须着眼于提高复议办案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