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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进常州市社区教育集团建设的指导意见

常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进常州市社区教育集团建设的指导意见
常教终〔201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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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常州开放大学: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6〕4号),转化我市终身教育共同体研究成果,在合作共享理念指导下,通过开展社区教育集团建设,鼓励相关行业企业参与社区教育,引导一批培训质量高、社会效益好的培训机构参与社区教育,并通过社区教育集团的有效运作,探索开放、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共享模式,不断扩大社区教育学习资源供给,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发展。现就推进我市社区教育集团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社区教育集团建设的指导思想
  社区教育集团建设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指导,以促进全民终身学习、形成学习型社会为目标,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和人的发展为宗旨,以教育培训项目为纽带,通过合作共享,用足用好社会资源,促进社区教育人才成长和队伍建设,打破社区教育资源条块分割的局面,逐步提升精准服务和品牌培育能力,促进城乡社区教育的积极健康发展。
  二、社区教育集团建设的主要原则
  1.创新发展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发挥各方主观能动性,发扬基层首创精神,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解放思想,探索创新,促进社区教育集聚发展。
  2.合作共赢原则。围绕社区教育集团建设工作目标,充分调动集团内外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尊重集团成员单位的利益和需求,同时明确必须遵守的合作规范和质量标准。
  3.示范引领原则。充分发挥我市社区教育阵地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优势,积极探索和创新社区教育集团建设运行经验,发挥集团的引领示范作用。
  4.注重实效原则。注重社区教育集团规模、质量、效益的统一,紧紧围绕集团成员单位的实际需求定项目,通过合作配置资源,使社区教育由粗放办学向精准服务转型。
  三、社区教育集团建设的具体做法
  社区教育集团是在教育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下,主要由若干社区教育机构(以社区教育中心为主)牵头,依据合作共享的理念,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因地制宜,由行业企业、培训机构、学校、基地等多方利益主体,根据《章程》(或协议)双向选择参与,进行项目化运作,形成能够满足一定教育培训需求的公益性社区教育组织。
  推进社区教育集团建设应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1.取得多方支持。在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指导下,由各集团成员单位共同出谋划策,共同制定和商讨集团中长期目标和短期工作计划,解决社区教育发展中遇到的瓶颈问题,以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  
  2.明确牵头机构。应由一个或几个社区教育机构牵头,联合学(院)校 、行业企业、培训机构、基地等相关单位组建社区教育集团。通过集团的建立逐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突破资源和机制瓶颈。
  3.形成合作机制。社区教育集团要制定章程,明确运行机制、成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合作过程中,注意双向选择单位和项目,不搞形式主义,要加强沟通与协调,充分尊重各成员单位的意愿,形成合力。
  4.落实合作项目。根据各地区的经济社会条件、人文环境特点,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共同培育一些公益性教育培训项目,实现师资、设备、技术、信息、基地等方面的优势互补。要研究开发特色课程,推动混合学习,探索个性化的培训模式,形成受欢迎、有特色、系列化、实用性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