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反避税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冀国税函〔2008〕46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废止和保留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我省反避税工作,不断提高反避税案件质量和效率,现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反避税工作的认识
反避税工作是维护国家税收权益、保障税收公平和监控管理税源的重要手段,是税收征管的重要内容。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跨国投资日益增多,公司集团内部不按独立公平交易原则进行的关联交易问题日渐突出,反避税工作形势日趋严峻。我们要从维护国家权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反避税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提高对反避税工作的认识,更新观念,转变思想,完善工作机制,重视基础信息建设,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规范、快速、高效的反避税管理机制。
二、切实加强对反避税工作的领导
要切实把反避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目前,全省成立了反避税工作小组,各地都配备了专职人员从事反避税工作,反避税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各市国税局要根据省局2008年度目标考核的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地区反避税工作。各市局要抓紧对已被总局批准立案的避税嫌疑户进行调查,还没有向省局报送立案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