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HUI.NET®提示:根据《 南宁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南宁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规定,全文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南宁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2017.12.18)规定,全文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规定,继续执行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区)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机构,局内各单位:
》及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市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作适当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南宁市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见附表)随文下发,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南宁市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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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
征收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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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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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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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业 |
其它交通运输(出租车司机个人所得税征收比照执行)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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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内河货物运输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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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业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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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服务业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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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业 |
儿童游乐、台球、保龄球项目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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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娱乐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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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行业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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