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湘西自治州税务局关于确定印花税核定征收计税依据标准的公告【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湘西自治州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关于公布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2023年7月3日》规定,全文废止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 (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
)(以下简称《湖南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现将我州印花税核定征收计税依据标准公告如下:
》第四条规定的比例标准具体明确如下:
》规定的标准核定。
》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号
)同时废止。《国家税务总局湘西自治州税务局关于确定印花税核定征收计税依据标准的公告》的解读
一、本公告出台的背景
我局原印花税核定征收计税依据标准是2014年根据《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湖南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 (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3号
)授权明确的。但是,按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 (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