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废止《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出租汽车行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号)规定,附件中第四项同时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废止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2号》规定, 全文废止。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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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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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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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税局所转发的关于对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已被《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废止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1号)废止】 |
2011年6月30日 |
沈地税发〔2011〕69号 |
全文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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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评估存量商业用房交易价格工作的公告【已被《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废止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1号)废止】 |
2013年8月12日 |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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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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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3年8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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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沈阳市地方税务局2018年公告第1号,本文部分条款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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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出租汽车行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已被《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废止《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出租汽车行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号)废止】 |
2014年12月30日 |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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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沈阳市地方税务局2018年公告第1号,本文部分条款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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