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资阳市国家税务局服务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10条措施》的通知
资国税发〔2015〕8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规定,全文修订
各县(市、区,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为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激励和引导纳税遵从,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纳税信用等级管理办法(试行)》,市局制定了《资阳市税务局服务
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10条措施》,现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局(纳税服务科)反馈。
资阳市国家税务局
2015年7月9日
资阳市税务局服务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10条措施
一、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
通过在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办税服务厅显示屏等途径向社会公告A级信用纳税人名单。
二、发票领用便捷服务
执行《
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