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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地方税务局转发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地方税务局转发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黔东南地税发〔2005〕9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关于发布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全文修订重新发布

USHUI.NET®提示:2021年出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3号),请以最新文件为准。

(2005年4月28日黔东南州地方税务局黔东南地税发〔2005〕99号文件印发布,根据2018年7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关于发布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修正)

各县市地税局、州直属征收分局、凯里经济开发区局:
现将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