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
根据《
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
公布)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柳州市各级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需要适用本公告修改的文件的,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
柳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核定征收率及确定开发成本扣除标准的公告
3.
柳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转让和租赁房产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和意义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相关部署,我局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