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实行酒类产品消费税计税价格备案制的通知【全文废止】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实行酒类产品消费税计税价格备案制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6-08-19 宁国税发〔2006〕11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废止或失效 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5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税收管理,规范我区酒类产品消费水计税价格,促进酒类生产企业健康发展,公平税负,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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