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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修改)和机构改革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税务局决定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税务局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1)和修改后的全文(附件2)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2018年7月5日起施行。各县(区)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仍按照原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税务局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修改后的全文

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的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附件1

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税务局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文号

发文日期

需要修改的条款

修改后的条款

1

资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下放国产免检小型汽车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权限的通知

资国税发〔2010〕32号

20101216

国产免检小型汽车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业务由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负责办理。

国产免检小型汽车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业务由各县(区)税务局负责办理。

2

资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资阳市国家税务局服务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10条措施》的通知

资国税发〔2015〕82号

201579

市局制定了《资阳市国家税务局服务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10条措施》,
九、特殊税务稽查服务……
十、与地税联合实施激励
与地税局建立联合对A级信用纳税人实施激励措施的制度……

市局制定了《资阳市税务局服务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10条措施》,
九、特殊税务稽查服务…该条失效删除
九、联合实施激励
建立联合对A级信用纳税人实施激励措施的制度……

3

资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营改增纳税人发票使用问题的公告

资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1号

201675

特殊情况经省国税局确定,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最迟不超过2016831日”规定,我市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自201671日起,应当使用由国税机关印制的发票。试点纳税人需要使用发票的,可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领用。

特殊情况经省税务局确定,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最迟不超过2016831日”规定,我市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自201671日起,应当使用由税务机关印制的发票。试点纳税人需要使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用。

4

四川省资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审批权限的公告

资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3号

20171228

我局决定自201811日起,将全市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审批权限下放至主管出口企业征税的县(区)国家税务局。

我局决定自201811日起,将全市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审批权限下放至主管出口企业征税的县(区)税务局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的解读

一、制定的背景及必要性
税收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重要的执法依据,对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确保国税地税机构合并过程中工作衔接有序、执法合法规范,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执法依据合法、统一,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修改)的规定和机构改革有关要求,资阳市国家税务局和资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开展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并以新机构的名义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二、主要内容
经清理,本次公告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4份,主要涉及机构改革名称变更的内容,修改后的文本一并在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全文公布。
各县(区)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需要适用本公告所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按照原文件执行。各县(区)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后,需要适用本公告所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的,按照本公告和修改后的新文件执行。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