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
)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海口市国家税务局、海口市地方税务局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2018年7月5日
附件
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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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题 |
发文时间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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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口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销售电动自行车开具发票的公告 |
2014年11月5日 |
海口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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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1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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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1年10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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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海南省海口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地税发票失效的通告 |
2016年8月3日 |
海南省海口市地方税务局通告 2016年第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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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海南省海口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缴核查中介机构业务清单的通知 |
2017年9月28日 |
海口地税函〔2017〕317号 |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
)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海口市国家税务局、海口市地方税务局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发布本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