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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广西资源税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广西资源税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桂财税〔2016〕2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清理修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桂财税〔2018〕28号 规定,文件中的“地方税务局”全部变更为“税务局”,“自治区地税局”全部变更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其他内容不作变更。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广西资源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桂财税〔2020〕36号规定,自2020年9月1日起全文废止

各市、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
【资源税】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