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
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
公布)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钦州市各级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需要适用本公告修改的文件的,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
钦州市地方税务局 钦州市国土资源局 钦州市财政局关于部分矿产品资源税减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3.
钦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
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附件4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和意义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相关部署,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根据《
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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