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1.12.06                            大地税发〔2001〕10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第三批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及条款的通知大地税函〔2006〕148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分局,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开发区财税局:

为进一步加强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保证税收收人的持续稳定增长)针对印花税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调研中发现的若干问题,现对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作如下补充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对不能如实或不便提供购销合同类印花税应税凭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地税机关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对其购销合同类印花税实行核定征收管理。其核定征收办法按《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购销合同类印花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 大地税发〔1998〕41号的具体规定执行。

二、对关联企业之间购销业务发生的购销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