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 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规定,全文修订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征收率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第一条第一款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率的规定停止执行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关于房屋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率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自2023年2月1日起第三条同时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和全文失效废止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公告2025年第1号)规定,现行有效。
为进一步发挥税收调节职能,公平税收负担,激发经济发展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 (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我市个人所得税征收率(预缴率)公告如下:
附件:
襄阳市个人所得税征收率(预缴率)
项目 |
范围 |
征收率 (预缴率) |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
销售货物 |
0.50% |
建筑安装 |
1.50% |
|
交通运输 |
1.50% |
|
其他行业 |
1.50% |
|
个人转让房屋所得 |
住宅 |
2.00% |
非住宅 |
3.00% |
|
个人取得房屋租赁所得 |
房屋租赁 |
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