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宜昌城区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范围的通知
宜府办发〔2014〕6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宜府发〔2020〕4号)规定,继续施行。继续施行或修改后施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5年;文件本身有效期及适用期限少于5年的,从其规定
USHUI.NET®提示:根据《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宜府发〔2020〕10号)规定,继续施行。继续施行及修改后施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5年;文件本身有效期或适用期限少于5年的,从其规定。
失效日期202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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