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
皖政〔2017〕5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2日
为贯彻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加快推进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重大新兴产业工程、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建设,构建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实施以下政策。
一、支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
1.支持新建项目。
对实际总投资 (不含土地价款,下同)5亿元及以上,以及实际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且产品技术水平国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类项目关键设备购置进行补助,补助比例为购置金额的5%,单个项目补助最高可达3000万元。
对实际总投资20亿元及以上且引领带动全省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类项目,省、市(设区市,下同)联合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2.奖励重大项目团队。
对3年累计实际投资达到10亿元及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类项目,分别给予企业管理技术团队和招商团队(指引进省外项目的招商团队)奖励,其中:
10亿元及以上、30亿元以下的,分别奖励100万元;
30亿元及以上、50亿元以下的,分别奖励200万元;
50亿元及以上的,分别奖励300万元。
项目投产后,先兑现30%奖励资金;项目达产后,再兑现70%奖励资金。资金奖励到所在市,由市政府制定具体奖励方案。
3.支持企业境外并购。
对本省企业实施境外企业并购,其获取的新技术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且在省内转化投资新建项目的,按并购标的额的5%进行补助,单项并购补助最高可达3000万元,同时境内建设项目不再享受其他条款政策。
4.完善奖励机制。
构建科学的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