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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山东省统计局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新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省级激励实施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山东省统计局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新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省级激励实施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鲁工信改字〔2019〕2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鲁工信法规〔2022〕1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税务局、统计局,人民银行(山东省)各市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各商业银行(山东省)分行: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新一轮高水平企业技术改造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5部门联合制定了《新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省级激励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统计局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2019年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省级激励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条例》《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若干财政政策>及5个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8〕3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 鲁政发〔2018〕21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内需补短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 ( 鲁政发〔2018〕24号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施新一轮高水平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 鲁政办字〔2018〕21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支持领域

围绕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和《 〈中国制造2025〉山东省行动纲要》 ( 鲁政发〔2016〕9号)、《山东省推进工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5-2020年)》(鲁政办字〔2015〕13号)确定的重点领域,重点支持企业围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重点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提升产业链关键环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低碳节能、安全生产等领域,实施数字化、智能化、集约化、绿色化技术改造。
第三条 激励方式

(一)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综合考虑各市2018-2020年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幅、环比新增税收贡献等因素,对各市实施分档综合奖补。其中:第一档3个市,每市奖补3000万元;第二档5个市,每市奖补2000万元;第三档7个市,每市奖补1000万元。

(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本办法实施期内,滚动支持100个左右对标国际同行业先进的重大技改项目,省财政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5%给予最高2000万元贴息支持,同一独立法人项目限定1个。

(三)技术改造新增财力奖补。2018年1月1日之后完工的技改项目,符合条件的,按企业技术改造后产生的省、市、县新增财力的50%连续3年全部奖补给企业。企业技术改造后产生的地方新增财力额度,以企业技术改造后主体税种税收额(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增加部分为依据。企业所获奖补资金不超过企业技术改造固定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