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财政局 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淄博市高水平技术改造市级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
淄财办〔2021〕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
《淄博市高水平技术改造市级财政支持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淄博市财政局 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淄博市高水平技术改造市级财政支持政策
为促进企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大企业技改投入、深入实施高水平技术改造,制定如下财政支持政策:
一、明确支持范围。在淄博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工业企业,依法办理核准、备案等手续的技改类工业项目(含环保改造项目)。
二、发放“技改专项贷”。由齐商银行为符合条件的技改企业发放“技改专项贷”,鑫润融资担保公司提供全额、零费率担保,市财政分档给予贴息,其中:项目贷款10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给予80%贴息;1000万元—2000万元(含本数)的,给予60%贴息;2000万元—5000万元的,给予40%贴息。贴息期最长3年。条件成熟后,在市内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逐步推开“技改专项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