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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商局关于发挥职能作用支持省级特色小镇加快建设的若干意见

浙江省工商局关于发挥职能作用支持省级特色小镇加快建设的若干意见

浙工商企〔2015〕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21年3月15日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1年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浙市监法〔2021〕3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3年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通知》(浙市监法〔2023〕10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以“干在清除障碍的实处、走在优质服务的前列”为目标,现就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支持省级特色小镇加快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试行全程电子化登记。加快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今年7月底前率先在特色小镇试点,提供涵盖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等功能的一条龙在线服务,以新的服务模式推动特色小镇发展。

二、设立工商事务服务室和会商协调机制。鼓励各地在特色小镇设立工商事务服务室,派驻工作人员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企业登记、品牌培育、消费投诉处理等业务受理、咨询和指导,对接会计事务所、专利事务所、商标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入驻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更加便捷的政务服务;建立省、市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和特色小镇三方会商协调机制,第一时间研究解决小镇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加快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对入驻企业全面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由工商部门统一收件,与质监、国税、地税、人力社保、统计等部门并联审批,统一核发加载“一照五码”的营业执照,使企业“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率先全面覆盖特色小镇。

四、放宽新兴市场主体名称、经营范围核定条件。根据特色小镇的功能定位和产业导向,积极探索登记新兴行业主体,允许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