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46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8-09-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 1 2号)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 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公布了《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将执行《目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从事《目录》内符合相关条件和技术标准及国家投资管理相关规定、于2008年1月1日后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其投资经营的所得,自该项目取得
【会计处理】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