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失业人员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失业人员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渝人社发〔2019〕7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20年12月10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第九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渝人社发〔2020〕110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2021年12月29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第十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渝人社发〔2021〕64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第十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渝人社发〔2023〕8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第十二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24〕6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局:
为贯彻市政府《
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 (
渝府发〔2018〕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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