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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文化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文化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青地税发〔2010〕43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10-03-12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文化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8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文化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函〔2010〕86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10-03-02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6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2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就有关新办文化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