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腾笼换鸟”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全文废止】
衢政发〔2013〕5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9年7月31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衢政办发〔2019〕33号规定,继续执行

USHUI.NET®提示:根据《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衢政办发〔2021〕30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腾笼换鸟”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试行)》 ( 浙政发〔2012〕49号)精神,进一步推进“一个中心,两大战役”,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优化配置社会资源,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一)明确责任目标。到2015年,全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比2010年下降31.5%;累计腾出用能空间30万吨标煤;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全面淘汰粘土砖瓦企业,对衢州城区其他污染类别严重的企业实施搬迁,县级以上城市基本完成城区大气重污染企业搬迁。及时发布淘汰落后产能五年规划,确保完成省下达年度工作指标。
  (二)加强引导力度。对全市企业按照单位用电、用地、用水、用能、排污等资源占用指标和企业经济、社会效益指标进行核算,计算企业资源占用产出比并排序,以全市企业综合经济效益排序和淘汰落后产能目录为依据,对企业实行分档分级动态管理,综合运用差别电价、水价、有序用电等经济、法律、行政手段,引导企业主动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优化配置社会资源,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三)实施龙头企业培育工程。优先发展氟硅新材料、新能源、先进装备制造、特种纸、绿色食品等一批优势产业,在“腾笼换鸟”工作中给予特别支持和要素倾斜。重点扶持现有百亿级龙头企业集团,着力培育具有发展为百亿级龙头企业潜力的骨干企业,编制龙头企业培育名单,进行动态管理。力争经过5年努力,培育5家年产值百亿元以上、10家年产值50亿元以上、20家年产值30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二、重点举措
  (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各级政府要制定淘汰落后产能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以八大高耗能、七大高污染行业为重点,加快淘汰落后产品、技术和工艺设备,逐步淘汰和转移一批不具有能源资源利用优势、产业附加值较低的相对落后产能。加强项目的规划选址、环评、用地标准控制和安全条件审查,禁止投资建设各类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以及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项目。严格控制对“两高”行业、部分产能落后和过剩企业的贷款投放,对国家明确要求淘汰的落后产能违规在建项目和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
  (五)开展企业综合经济效益排序。对全市年耗电30万千瓦时以上的企业,按照单位用电、用地、用水、用能、排污等资源占用指标和企业经济、社会效益指标进行核算和分行业排序。对资源环境效益特别好、贡献特别大的企业,要加大支持,给予重点保障;对效益比较好、贡献比较大的企业,要鼓励其加快发展,做大做强;对综合排序及行业排名双双靠后的企业,要合理调控,引导其加快转型升级;对因能耗、环保、安全等因素要求关停淘汰的企业,不得享受各级优惠政策,并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金融机构不予提供信贷支持,国土部门不予审批新增用地,电力和水务部门要依法停电、停水。
  (六)深化“亩产论英雄”机制。项目业主在签订入园协议中必须按照《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制度的通知》(衢政发〔2012〕8号)中要求明确固定资产投资额、项目用地、建设时间、亩产税收等事项,项目在规定时间内达到协议规定的享受开发区(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未达到协议规定的不能享受开发区(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建设期间已享受到开发区(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予以退回。
  (七)全面推行差别电价、水价政策。对能源消耗超过现有国家和省级单位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产品,按《浙江省差别化电价加价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3〕2号)严格执行惩罚性电价政策。对列入淘汰落后产能规划的、全市综合经济效益排序及行业排序靠后的企业,研究并制订执行差别电价、差别水价和差别用能政策。
  (八)鼓励能耗排污交易试点。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