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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嘉政办发〔2018〕4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嘉政发〔2019〕22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嘉政发〔2021〕34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兴市“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部署,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重点领域改革的意见》(浙委发〔2018〕1号)和《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嘉委发〔2018〕15号)等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会议等精神,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实现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为目标,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导向,全面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建立“标准地”用地模式,实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有机统一,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化配置。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明晰企业用地条件和产出标准,以市场选项目、引项目,构建新型招商模式和良好的营商环境。
——坚持改革降成本。通过区域能评、区域环评、涉水影响评价、矿产压覆和地质灾害等区域评价,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负担。
——坚持亩均论英雄。明确企业投资项目亩均税收等“硬约束”控制指标,以土地“亩均产出”为核心,完善激励倒逼机制,提升土地综合利用水平。
——坚持全过程监管。实行“标准地”企业契约制,强化事中事后共同监管责任机制,完善项目准入评价和综合验收相对应制度,建立奖惩机制,完善信用评价,营造“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的社会氛围。
(三)目标要求。
在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和市级以上特色小镇,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新增工业用地实施“标准地”出让模式。到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