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津人社办发〔2018〕5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天津市人社局关于宣布废止和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津人社办发〔2022〕86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有关单位:
为推动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有效实施,确保政策统一性,根据《
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职业培训补贴办法的通知
》 (
津人社局发〔2015〕84号
)及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明确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企业组织职工参加培训提交辅证材料的问题
企业组织职工参加培训,